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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文明互鉴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文化专题座谈会》——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主旨发言(十三)

灵性哲学

《第二届文明互鉴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文化专题座谈会》——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主旨发言(十三)

本网 本网 发表于2026-09-03 浏览44 评论0

八、法无有我——超越文明中心主义的实践路径《维摩诘经》紧接着说:“法无有我,离我垢故”,这进一步深化了修持在文明对话中的意义。 “有我”, 是产生一切烦恼和冲突的根源。正如经文所揭示的:“有我”就是骄傲、残忍、忌妒、排斥等的活动;“有我”, 是产生一切丑恶、污秽、强暴、黑暗的根本。 

《第二届文明互鉴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文化专题座谈会》——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主旨发言(十二)

灵性哲学

《第二届文明互鉴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文化专题座谈会》——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主旨发言(十二)

本网 本网 发表于2026-09-03 浏览44 评论0

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基础 当我们以灵性五观和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整体框架来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就能更深刻地把握其内在逻辑和实现路径。 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政治理念或外交策略,更是一种文明形态的转型:从对立走向共生,从竞争走向合作,从物质中心走向生命中心。而这种转型的根本动力来自于人类意识的成熟。